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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AI+新銳選拔賽

主辦單位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執行單位 |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協辦單位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需求單位 |
  • 友達數位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 利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
  • 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上大廠名稱按照筆畫排序)

活動公告

競賽緣起

伴隨物聯網而來的海量數據、晶片技術的日趨成熟,以及演算法的持續進化,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AI)相關應用備受關注,已晉升為全球重大科技技術之一,更將成為人類社會未來數位化的重點指標,各行各業的人工智慧相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競爭正急遽攀升。

經濟部工業局為響應行政院「台灣AI行動計畫」,致力推動「AI智慧應用服務發展環境推動計畫」,透過競賽媒合平臺,鼓勵資通訊業者與具AI技術能量公司共同合作,佈局AI及邊緣運算產品,藉以發展對接市場需求的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期望產生更多軟硬整合的創新加值產品或服務,引領臺灣以人工智慧多元化應用走向國際。

AI+新銳選拔賽 競賽須知

競賽宗旨

「2022 AI+新銳選拔賽」宗旨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透過串聯國內科技業者(以下簡稱需求業者)與AI技術能量公司(以下簡稱提案團隊),共同發展創新的AIoT加值產品或服務;或協助需求業者設立專屬的推進中心或平台,藉此達到輔導AI技術能量公司(以下簡稱團隊)目的,深化需求業者與參與團隊在AIoT加值產品或服務上之合作成果,進而促成「內外合作,加速研發」、「數位轉型,硬軟整合」、「臺灣試練,走向國際」等目標。

類別一:新銳選拔

類別簡介

由需求業者針對其產品服務/供應鏈/相關產業領域上AI導入需求研提題目,再由具AI技術能量之提案團隊進行提案,與需求業者展開解題計畫。

(提案團隊至多可選定2家需求題目提案(須來自不同需求業者出題),唯皆須為類別一(新銳選拔)之需求題目,不得跨類別提案。團隊最終可進行實證之題目數以委員評估團隊提案及決議為依據。)

參賽資格

  1. 國內依法於民國104年1月1日後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成立近7年內),並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企業;或校內具人工智慧相關研究中心之國內大專院校(不限成立年限、唯提案團隊須來自其人工智慧或物聯網等相關研究中心)。
  2. 具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絡等AI技術透過影像辨識、自然語意/音、演算法、數據分析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核心開發能力。
  3.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提案規範與競賽主題

(一) 友達數位科技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需求一】PCB金手指表面 AI瑕疵檢測
場域需求 當今社會對於電子產品具有大量需求,針對PCB 電路板產品的品質與生產速度亦有更高標準的要求。在此狀況下,必須解決傳統人工檢測需耗費大量人力的問題,讓公司能兼顧低人力成本與PCB 電路板的產出品質。
目的/情境 希望藉由導入 AI 技術,來啟動自動化檢測方案,提升檢測 PCB 金手指表面的刮痕、結晶、破損等瑕疵之速度。
資源提供
  • NVIDIA RTX A5000 24G * 1繪圖卡
  • Python, PyTorch/Tensorflow/Darknet等開發平台與開發工具
  • PCB瑕疵資料 500 例
驗收標準 【期末驗證方向】
提升準確度、提升檢測速度、能搭配使用特定訓練集
(二)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
【需求一】工業智慧型相機應用導入(開放性應用提案)
場域需求 大部分需要精準取像的 AI 應用會面臨到鏡頭、光源的整合問題,並且需要將取像內容再傳輸至 AI 系統運算,因此佈署 AI 解決方案的整合與調教有相當高的技術門檻。為此,研華開放提案團隊自行提出可行的導入領域及應用方案,能成功整合相機鏡頭、光源與 AI 運算核心三者,打造智慧型工業相機新應用模式。
目的/情境 能降低 SI 或 ISV 在實作 AI 應用的門檻與加速 AI 應用的佈署速度,將工業鏡頭、光源與 AI 運算核心整合成智慧型工業相機的產業,讓使用者可在單一系統完成 AI 應用,並提供完整的軟硬體解決方案。
資源提供
  • 智慧型工業相機ICAM-500
驗收標準 【期初驗證方向】*開放性應用提案務必準備
包含團隊主動提出預計達到之實證成效及驗證標準,由委員進行初步評核
【期末驗證方向】
  1. 團隊期初所提預計成效之實際完成度
  2. 應用市場可行性、產品化整合能力、AI 解決方案完整性
(三) 緯創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需求一】SMT製程不良智能專家系統
場域需求 PCBA製造過程中產線之瑕疵品數據量龐大,常導致分析耗時長,且判定瑕疵根本原因需依賴工程師的經驗、經多次驗證方能確定。
目的/情境 期盼透過AI模型提升判斷根本原因準確性,當爐後自動光學檢測機(AOI)檢測到缺陷時,能自動分析根本原因,並推送建議製程參數給對應工程師。
資源提供
  • 硬體:印刷機(DEK/HORIZON API)、錫膏檢測機(KOH YOUNG/KY8030-3)、置件機(Panasonic/NPM-D3A、NPM-D、NPM-TT)、迴焊爐(Rehm/VXS944)、自動光學檢測機(Vitrox/V510i)
  • 1000筆以上硬體參數總資料(含至少50筆瑕疵資料)
驗收標準 【期末驗證方向】
提升判斷準確率、提升參數推薦正確率、打造友善使用者介面、提高分析速度、協助模型建置

報名方式與流程

流程 時間 提案團隊參與內容及繳交資料
競賽報名 即日起

7/15(五)
步驟 說明
報名登記 先至競賽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登記,網址:https://seminars.tca.org.tw/D15r00303.aspx
文件下載 至競賽網頁【檔案下載】處,下載提案簡報範例檔、參賽同意書(附件一)、個資同意書(附件三)。網址:https://aicontest.tca.org.tw/index.aspx
電子提交 依據選定主題之需求,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依格式完成上述文件,以Email寄至競賽報名信箱:alexis@mail.tca.org.tw
紙本繳交完成報名 承辦窗口將以Email回覆繳件資訊是否齊備及告知競賽編號,請於收到競賽編號回信後於7個工作天內將【附件一、團隊參賽同意書】及【附件三、個資同意書】正本用印後寄至以下收件處後方完成報名作業:
台北市電腦公會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9樓
優群 智慧中心 王小姐 收
02-2570-6337 #9925
注意事項:
  1. 報名期限至7/15(五)中午12:00截止,文件電子檔和紙本檔(用印)缺一不可。
  2. 報名前請詳閱參賽資格及競賽注意事項。
  3. 報名提案團隊應參加需求說明會,與業者洽談。
  4. 執行單位將依據提案團隊提供資料審閱參賽資格。
需求說明會 7月
  1. 邀請需求業者與提案團隊共同出席,由需求業者說明內容,並於現場進行交流。
  2. 需求說明會實際舉辦日期將公告於競賽網站。
流程 時間 提案團隊參與內容及繳交資料
初審 7月中旬
~7月下旬
  1. 提案團隊需依執行單位通知之時間,出席初審會議。
  2. 出席初審會議時,提案團隊需準備簡報說明提案計畫(請於初審前將簡報電子檔Email予執行單位),及接受評審詢答。
  3. 需求業者須派員參與評審作業(書審、初審)。
初審公告 7月下旬
  1. 執行單位依據初審結果告知提案團隊。
啟動會議 7月下旬
~8月上旬
  1. 通過初審之提案團隊及需求業者須派員參加執行單位舉辦之實證啟動會議,共同制定實證目標及時程
實證作業 8月
~10月
  1. 依據需求業者與提案團隊啟動會議共識,進行實證作業。
  2. 執行單位與提案團隊將進行簽約作業。
  3. 執行單位將協助安排召開進度檢視會議。

※實際實證作業期間以執行單位公布通知為準

決審會議 10月中旬
~10月下旬
  1. 提案團隊需依執行單位通知之時間,準備簡報及成果報告(附件四),出席決審會議。
  2. 辦理日期及相關資訊會再行通知。
  3. 需求業者須派員參與評審作業(決審)。
頒獎典禮 10月下旬
~11月
  1. 提案團隊需依執行單位通知之時間出席頒獎典禮。
  2. 現場將公布通過決審及表現優異之團隊名單,並現場頒獎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各項時程之權利

評選方式

  1. 提案團隊出席初審會議時,提案團隊需準備簡報(簡報製作請依據官網提供之格式),說明提案計畫並接受評審詢答。
  2. 提案團隊出席決審會議時,提案團隊需另行準備成果說明簡報(簡報格式不拘)及實證成果報告暨佐證資料(請參閱附件四),說明計畫實證結果並接受評審詢答。
  3. 初審:
    1. 簡報應包含團隊能量介紹、需求選擇說明、國內外市場分析、解決方案說明、可行性分析等。
    2. 評審委員依評核標準執行初審作業,核定參與實證資格。
    3. 初審評核標準如下:
      項目 說明 內容 比重
      團隊能力 團隊過往實績
      &
      現場簡報表現
      • 團隊過往實績說明
      • 對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絡等AI技術與應用專長
      • 團隊目前營運現況與商業合作計畫
      • 簡報說明、臺風與問答反饋
      30%
      方案
      適切性
      提案對應大廠需求的適切性與完整性
      • 業者需求與應用情境設計
      • 國際雲端平臺應用規劃
      • 使用者介面設計
      30%
      技術
      可行性
      技術應用的
      可行性程度
      • 資料蒐集、整備規劃
      • 終端設備或邊綠運算產品支援能力
      • AI模型正確率/速度之目標設定
      • 實證場域建置構想
      • 目標市場導入與行銷計畫
      40%
  4. 決審:
    1. 期末遞交之成果說明簡報內容應包含解決方案驗證情況說明、實際解題方式與成果、未來延續作法等。
    2. 提案團隊須另外遞交實證成果報告暨佐證資料(附件四)並出席決審審查會議。
    3. 獎評審委員依決審評核標準執行決審作業,並依據初審核定結果,於提案團隊繳交決審資料後,核定實證獎勵。
    4. 決審評核標準如下:
      項目 說明 內容 比重
      方案
      適切性
      實證執行的完整程度
      • 應用情境說明
      • 國際雲端平臺應用情形
      • 使用者介面操作
      30%
      技術
      可行性
      技術應用的實際可行性
      • 資料蒐集、整備情形
      • 終端設備或邊綠運算產品支援程度
      • 終端設備運作環境測試
      • AI模型正確率/速度之驗證結果
      • 目標市場導入與行銷計畫佈建情形
      • 實證場域建置達成情形
      40%
      未來
      合作性
      業者與團隊實證過程配合度
      &
      未來合作建議
      • 業者與團隊配合情形,包括技術討論、遭遇困難與解決方案等
      • 未來商業可行性規劃
      30%

獎勵方式

獎項 獎勵內容 說明
將依據決審結果公布 依實證成果程度
最高獎勵新臺幣500,000元
(每題,含稅)
  • 由評審委員及需求企業於決審根據提案團隊之合作及實證開發成果,核定名次並依優異程度頒予獎勵給完成實證之團隊。
  • 為貫徹本案促進實證成果介接市場之宗旨,若決選團隊為校園AI研究中心,須於期末審查前同步完成任一下列事項,方可獲頒獎勵:
    • 於中華民國境內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與需求企業簽署人才預聘聘書(Advance Offer)或相關意向書。
    • 與需求企業簽署專利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

類別二:新創推進

類別簡介

由業者成立新創推進中心,新創團隊根據各中心AI議題進行提案,進而展開合作開發計畫,以後續長期投資為目標。

(初審結束後仍開放團隊提案,執行單位可協助與需求業者媒合,團隊得就合作時程及後續投資方式自行與大廠研議,不受計畫時程約束。)

參賽資格

  1. 國內依法於民國101年1月1日後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成立近10年內),並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企業;或校內具人工智慧相關研究中心之國內大專院校(提案團隊須來自其AI研究中心)。
  2. 具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絡等AI技術透過影像辨識、自然語意/音、演算法、數據分析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核心能力。
  3.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提案規範與競賽主題

(四) 利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新創推進中心基本資訊
推進中心全名 利凌AI研究中心
推進中心所隸屬的企業部門 利凌前瞻開發部
培訓基地/場域 高雄港、一般交通道路、亦可依據合作團隊的實踐場域或公司協助尋找
【需求一】毫米波雷達與攝影機融合技術
合作內容及AI應用情境 公司具備5G智慧交通場域在未來道路監控設備方面相關合作經驗,並預計未來城市道路所使用的新型毫米波AI攝影機將至少有3~5%是自家所出產,故規劃乘此趨勢開發AIoT於智慧交通與自駕車V2X之應用方案。
期望透過與校園AI研究中心合作,針對攝影機將進行車種辨識,並結合 77Hz 毫米波雷達進行夜間或大霧天候下之車輛辨識技術,開發相關解決方案。
資源提供
  • S7R5588X25 / X30 30x Optical Zoom Z7R8182X10-P攝影機
  • 開發工具平台(Darknet YOLO、 TI毫米波雷達)
  • 10000筆YOLO數據資料
驗收標準 【期末驗證方向】
運用雷達(Vehicle Detector)及結合AI影像辨識之攝影機進行車輛特徵辨別
預期與新創達到之合作績效/營收目標
  1. 預計112年於台灣完成PoC落地,簽訂達500萬元以上之採購訂單;113年推廣至海外市場,達千萬以上的營收來源。
  2. 預期導入智慧燈桿/路燈等交通設備製造業、自駕車廠及車載業者、通訊設備及電信商等目標客群,以及縣市政府等相關營運單位。
【需求二】YOLO AI攝影機即時邊緣運算(開放性應用提案)
合作內容及AI應用情境 開發可載具化YOLO AI攝影機即時邊緣運算之各樣市場需求應用,希望能導入新創公司本身,以及多元的垂直領域市場及客戶。本題開放提案團隊自行提出可行的導入領域及應用方案,運用YOLO開發工具平台及相關數據打造AI攝影機結合即時邊緣運算的新服務模式。
資源提供
  • Z7R8182X10-P攝影機
  • 開發工具平台(Darknet YOLO、C#)
  • 10000筆YOLO數據資料
驗收標準 【期初驗證方向】*開放性應用提案務必準備
包含團隊主動提出預計達到之實證成效及驗證標準,由委員進行初步評核
【期末驗證方向】
  1. 團隊期初所提預計成效之實際完成度
  2. 辨識率達標
預期與新創達到之合作績效/營收目標
  1. 預計導入新創公司等各樣垂直領域市場及客戶
  2. 營收目標額可與團隊後續研議
(五) 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新創推進中心基本資訊
推進中心全名 BI智慧化小組
推進中心所隸屬的企業部門 經營績效策進辦公室
培訓基地/場域 東元電機內部場域
【需求一】大馬達取單預測模型
合作內容及AI應用情境 公司過去大馬達產品的取單率是採用商機Pipeline管理模型進行預測,預測結果往往有兩個缺陷:
  1. 取單率經驗值無法隨時間積累而改善
  2. 所得到的取單預測期望值並不包含哪些訂單會成交的資訊,無法幫助公司提前進行產品備料或設計。
期盼透過AI技術,能將公司過去兩年大馬達產品報價單進行分析,以各種成交與不成交資訊為基礎,反推建立取單預測模型,如此提升訂單成交預測之準確率,並幫助供應鏈提早做出因應措施。
資源提供
  • 約一萬七千筆過去17個月之報價單數據
驗收標準 【期末驗證方向】
提升預測準確率
預期與新創達到之合作績效/營收目標
  1. 預計與完成合作團隊進行新台幣300萬的採購合約
  2. 預期導入工業機電產品及工業電腦等B2B以客製產品為主的客戶
【需求二】東元萬事通智能AI服務
合作內容及AI應用情境 由於公司規章制度繁多,常令新進同仁不易理解,造成人員適應困難;而公司幕僚同仁因需回覆新進同仁問題,亦無暇顧及核心業務,造成超時工作與額外負荷。
期盼將AI智能客服系統與企業電腦身分識別系統整合,當同仁透過文字或語音形式詢問公司規章問題,系統即可進行語意識別,由後台資料庫選取最適切之答案,並以文字或多媒體形式回覆。
資源提供
  • 公司既有規章制度Word文檔與PDF檔資料
驗收標準 【期末驗證方向】
語音及語意辨識準確度、延伸性問題答覆廣度、關鍵字檢索能力
預期與新創達到之合作績效/營收目標
  1. 三年與完成合作團隊達新台幣360萬之採購訂單
  2. 預期導入需要提升員工滿意度及善用企業知識庫的客戶群
【需求三】溫室氣體碳流情報數位化系統模型
合作內容及AI應用情境 過去各廠區有關溫室氣體情報資訊(範疇一與範疇二),皆以人工紀錄方式,再後製加工整理為相關溫室氣體碳流量化資訊,往往存在以下缺點:
  1. 無法即時掌握設備耗電或碳排資訊,作即時自動警示,以利執行及時分析改善,與管控改善。
  2. 相關碳排或用電狀況,無法與生產產值作連結管控。
  3. 無法提供碳熱點分析,作為減量的即時監控,與改善對策有效性的確認。
期望藉由碳流情報AI數位化系統,可自動分析計算相關熱點電力使用的狀況,分析產能連動的影響因素;由AI數據進行溫室氣體碳排放分析,即時提供碳熱點的數據,分析與減排路徑目標的差異,作即時改善減排方案之調整。
資源提供
  • 過去1~2年各廠域溫室氣體排放量(範疇一/二)作數據基礎比較。
  • 盤點目前各廠域現有熱點硬體設備狀況。
驗收標準 【期末驗證方向】
  1. 雲端即時數據與實際數字的準確性確認。
  2. 契約容量,或目標實際AI臨界警示的有效性。
  3. 分析圖確認。
預期與新創達到之合作績效/營收目標
  1. 預計與完成合作團隊達銷售額360萬元
  2. 預期合作績效有助推展永續供應鏈,將此碳流情報數位化系統模型,成為經營模式,推展至海外分公司、子公司,及上游供應鏈,共同進行節能減碳的即時監控系統。溫室氣體AI管理系統推展到海外10個廠,子公司,及上游協力廠。
(六) 鈺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創推進中心基本資訊
推進中心全名 A.I. Vision Center
推進中心所隸屬的企業部門 行銷處、商業策略開發處
培訓基地/場域 零售物流業、家用消費業、餐飲服務業
【需求一】基於深度學習的深度圖降噪
合作內容及AI應用情境 將基於深度學習的深度圖降噪應用在零售物流業,以及掃地機器人(Cleaning Robot)、服務機器人(Service Robot)、自主移動機器人(Autonomous Mobile Robot)等消費家電產品。
預計針對Stereo Camera ISP所產生的深度圖,以後端自我監督學習之方式改善其品質,降低飛點和空間噪音(spatial noise)。
資源提供
  • 具深度引擎ISP的立體相機模組
  • 開發工具平台(Linux Kernel、XINK AI Toolchain)
驗收標準 【期末驗證方向】
測試精準度、於指定場域之測試效果、演算法效率
預期與新創達到之合作績效/營收目標
  1. 預期導入掃地機器人(Cleaning Robot)、服務機器人(Service Robot)、自主移動機器人(Autonomous Mobile Robot)等市場
  2. 預計參與CES 2023、Embedded Vision Summit 2023展會
  3. 預計於eCapture Official Website、Robot report、EdgeAI+ Vision Blog等媒體露出
  4. 合作方式與額度預計於初審後與入選團隊說明
【需求二】基於深度學習的特徵點提取與描述
合作內容及AI應用情境 根據Stereo Camera ISP所產生的深度圖及彩圖找出其特徵點,並作為SLAM,以用於估算Camera Pose。本項技術預計導入零售物流業以及掃地機器人(Cleaning Robot)、服務機器人(Service Robot)、自主移動機器人(Autonomous Mobile Robot)等消費家電產品領域。
資源提供
  • XINK系統平台
  • 具深度引擎ISP的立體相機模組
  • 開發工具平台(Linux Kernel、XINK AI Toolchain)
驗收標準 【期末驗證方向】
演算法模型壓縮效果、於XINK上運作之可行性、於XINK上運作效率
預期與新創達到之合作績效/營收目標
  1. 預期導入掃地機器人(Cleaning Robot)、服務機器人(Service Robot)、自主移動機器人(Autonomous Mobile Robot)等市場
  2. 預計參與CES 2023、Embedded Vision Summit 2023展會
  3. 預計於eCapture Official Website、Robot report、EdgeAI+ Vision Blog等媒體露出
  4. 合作方式與額度預計於初審後與入選團隊說明
【需求三】點雲空間的Image Segmentation
合作內容及AI應用情境 根據Stereo Camera ISP所產生的點雲資料結構進行Image Segmentation,並應用於餐飲服務場域。
資源提供
  • XINK系統平台
  • 具深度引擎ISP的立體相機模組
  • 開發工具平台(Linux Kernel、XINK AI Toolchain)
驗收標準 【期末驗證方向】
點雲整合效果、特定測試集測試效果、特定場域測試效果
預期與新創達到之合作績效/營收目標
  1. 預期導入掃地機器人(Cleaning Robot)市場
  2. 預計參與CES 2023、Embedded Vision Summit 2023展會
  3. 預計於eCapture Official Website、Robot report、EdgeAI+ Vision Blog等媒體露出
  4. 合作方式與額度預計於初審後與入選團隊說明

報名方式與流程

流程 時間 需求業者/提案團隊參與內容及繳交資料
計畫報名 即日起

7/15(五)
步驟 說明
報名登記 提案團隊請先至競賽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登記,網址:https://seminars.tca.org.tw/D15r00303.aspx
文件下載 至競賽網頁【檔案下載】處,下載提案簡報範例檔、新創推進提案同意書(附件二)、個資同意書(附件三)。網址:https://aicontest.tca.org.tw/index.aspx
電子提交 完成提案發想後,於遞件截止時間前依格式完成上述文件,以Email寄至競賽報名信箱:alexis@mail.tca.org.tw
紙本繳交完成報名 承辦窗口將以Email回覆繳件資訊是否齊備及告知提案編號,請於收到提案編號回信後7個工作天內將【附件二、新創推進提案同意書】及【附件三、個資同意書】正本用印後寄至以下收件處後方完成報名作業:
台北市電腦公會
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9樓
優群 智慧中心 王小姐 收
02-2570-6337 #9925
注意事項:
  1. 報名期限至7/15(五)中午12:00截止,文件電子檔和紙本檔(用印)缺一不可。
  2. 報名前請詳閱參賽資格及競賽注意事項。
  3. 報名提案團隊應參加需求說明會,與業者洽談。
  4. 執行單位將依據提案團隊提供資料審閱參賽資格。
需求說明會 7月
  1. 邀請需求業者與提案團隊共同出席,由需求業者說明議題內容,並於現場進行交流。
  2. 需求說明會實際舉辦日期將公告於競賽網站。
流程 時間 需求業者/提案團隊參與內容及繳交資料
初審 7月中旬
~7月下旬
  1. 提案團隊需依執行單位通知之時間,出席初審會議。
  2. 出席初審會議時,提案團隊需準備簡報說明其所提案之推進計畫,再接受評審詢答。
  3. 將由需求業者派員擔任評委,協同學界委員進行評審作業(書審、初審)。
初審公告 7月下旬
  1. 執行單位依據初審結果,公告本年度各需求業者之推進計畫內容,並告知提案團隊是否入選。
推進期間 8月
~10月
  1. 需求業者與所帶領之提案團隊自行召開啟動會議達成共識,並開啟新創推進作業。
  2. 執行單位與提案團隊將進行簽約作業。
  3. 執行單位可協助安排召開進度檢視會議。

※實際推進期間以執行單位公布通知為準

期末評核 10月中旬
~10月下旬
  1. 提案團隊需依執行單位通知之時間,準備簡報及推進成果報告(附件五),出席期末成效評核會議。
  2. 辦理日期及相關資訊會再行通知。
  3. 將由需求業者派員協同學界委員參與評審作業。
成果發表 10月下旬
~11月
  1. 1. 需求業者與提案團隊配合執行單位規劃之AI Day成果發表會。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各項時程之權利

評選方式

  1. 評核團隊由需求業者代表、學界專家等共同組成。
  2. 提案團隊出席初審會議時,需準備簡報(簡報製作請依據官網提供之格式),說明對推進計畫之提案並接受評審詢答。
  3. 提案團隊出席決審會議時,需準備成果說明簡報(簡報格式不拘)及推進成果報告暨佐證資料(請參閱附件五),說明推進計畫結果並接受評審詢答。
  4. 初審:
    1. 簡報應包含提案團隊之過去營運實績、對需求業者資源運用規劃、預期效益規劃等。
    2. 評審委員依評核標準執行初審作業,核定提案團隊針對推進計畫之提案方向是否合宜。
    3. 初審標準如下:
      項目 說明 內容 比重
      過去營運實績 營運獲利能力及核心技術
      • 提案團隊慣行商業模式及自主營運能力
      • 提案團隊在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絡等方面之AI技術與應用專長
      • 團隊具備之終端設備或邊綠運算產品支援能力
      20%
      提案
      切題性
      提案內容是否切合需求業者議題
      • 提案團隊所提案之推進計畫是否切合需求業者想聚焦之產業議題方向
      • 團隊對於需求業者投注之資源、資金之運用規劃
      • 推進計畫執行人力專業能力、經費編列合理性
      • 團隊與需求業者間合作機制及分工規劃
      30%
      合作規模 合作案開發規模及預期達成效益評估
      • 提案團隊與大廠合作計畫所達到之技術與產品開發規模
      • 本年度計畫預期執行成果 (包含所能達之績效指標、經濟效益、社會影響、技術創新等)。
      • 提案團隊如何達成績效指標之規劃
      30%
      驗收標準 期末預期可達到之驗收成效
      • 由提案團隊主動提出本年預計達到推進成效,予委員進行初步評核,並將作為期末驗收標準
      20%
  5. 決審:
    1. 期末遞交之成果說明簡報內容應包含當年度推進計畫執行狀況說明、各計畫指定指標達成程度、需求業者與團隊合作情形、未來延續作法等。
    2. 提案團隊須另外遞交推進成果報告暨佐證資料(附件五)並出席決審審查會議。
    3. 評審委員依決審評核標準執行決審作業,並同步參考初審核定結果,於提案團隊繳交決審資料後,核定其是否通過本年度查驗指標。
    4. 決審評核標準如下:
      項目 說明 內容 比重
      計畫執行力 當年度計畫執行成果評核
      • 自訂指標執行程度
      • 經費運用成果
      • 人力分配與職責履行
      30%
      指標
      達成度
      指定指標達成度
      • 市場導向之研發
      • 社會資源鏈結及合作運用情形
      • AI協助產業創新轉型作法
      40%
      配合度
      &
      未來展望
      團隊與業者及管考單位間
      合作情形&
      未來持續推動發展之可行度
      • 團隊與需求業者配合情形,包括技術討論、遭遇困難與解決方案等
      • 對於管考單位行政作業之配合度
      • 合作議題未來延續性與商業可行性規劃
      30%

獎勵方式

獎項 獎勵內容 說明
成果獎 總獎勵共
新臺幣6,000,000元
(含稅)
  • 由評審委員依據大廠合作議題內容及團隊提案決議分配予各需求業者(大廠)推進中心之經費額度
  • 每推進中心可分得之獎勵額度上限為200萬元,期末由大廠依團隊開發合作成果將獎勵全額發予推進中心各個團隊。
  • 為貫徹本案促進實證成果介接市場之宗旨,若提案團隊為校園AI研究中心,須於期末審查前同步完成任一下列事項,方可獲頒獎勵:
    • 於中華民國境內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與需求企業簽署人才預聘聘書(Advance Offer)或相關意向書。
    • 與需求企業簽署專利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

注意事項

  1. 參與本競賽之需求業者及提案團隊,視同意競賽須知及各項規定,若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 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利取消參加選拔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勵與獎項,且得公告之; 若有違反競賽須知之事宜,致損害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相關權益,違反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2. 參加之實證作品若以既有產品、服務、或解決方案參加選拔,需說明參加選拔後該產品、服務、或解決方案所新增之處。
  3. 獎勵將由評核團隊視參賽實證作品水準,與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必要時得以「調整」或「名額增加或從缺」辦理。
  4. 參加實證作品及提供資料之內容須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 如涉及第三人權利亦應取得權利人之合法授權,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 若經發現、檢舉或告發有違反參選須知、不實陳述或有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由提案團隊負擔一切法律責任,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獎項暫緩公布之權利,至確認無前述權利爭議情形; 或異議者、權利人於知悉侵權情形逾一個月仍未依法向主管機關或法院提起權利救濟或提起後撤回者。
  5. 如提案團隊於初審結束後(辦理時間以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公告為主)提交類別二(推進中心)合作提案,執行單位可協助與需求業者媒合, 團隊得就合作時程及後續投資方式自行與大廠研議,不受計畫時程所限,亦不得參與期末審查及獲得主辦單位獎勵。
  6. 參加評核作品若經主管機關或訴訟程序確認侵權情形屬實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參加選拔、得獎資格並追回相關獎勵。
  7. 提案團隊完成之研發實證成果、繳交之參賽作品、初審簡報、決審簡報、實證成果報告、推進成果報告之智慧財產權權益, 歸提案團隊所有。惟提案團隊須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用於推廣本活動之目的, 以不限區域及非營利之方式使用其研發實證成果、繳交之參賽作品、初審簡報、決審簡報、實證成果報告、推進成果報告, 包括但不限於拍攝或請乙方提供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以紀錄相關活動, 並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報導、出版或公開其參加選拔成果、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如未涉及著作人格之誣衊, 提案團隊不得對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8. 參與「新銳選拔」機制同過決審之提案團隊須同意優先提供合作實證之需求企業相關技術或服務, 需求企業應支付合理報酬以締約方式進行後續承作(如無意願需事先說明理由)。需求企業未取得提案團隊合作同意, 不得取用提案團隊相關技術或服務;未取得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同意,不得取用提案團隊之初審簡報、實證成果報告及決審簡報。
  9. 基於提案團隊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寄送獎勵、計畫相關訊息聯繫、宣傳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提案團隊成員之個人資料。
  10. 提案團隊之所有成員必須提供詳實之個人資料,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評核及得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相關權益, 提案團隊全體隊員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11. 提案團隊成員因本競賽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得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依法必須保留者不在此限,若因此致影響參加評核或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者應自負責任。
  12. 需求業者、提案團隊同意就參與本競賽而知悉或持有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他方之商業機密及其他機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 不得以任何方法洩漏或公開予其他第三人,亦不得為自己或其他人之利益,使用該資訊。 如有違反本保密約定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終止合作、取消參加評核、得獎資格、追回相關獎勵, 違反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違反者聘僱人員之違約行為,亦視為違反者之違約。
  13. 凡通過決審之提案團隊必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相關評核、表揚、補助及媒體採訪報導等工作,並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後續效益追蹤3年。
  14. 提案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金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應自行處理,主辦及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
  15. 未經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及團隊其他成員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競賽之權利與義務。
  16. 競賽須知及各項規定之解釋與適用,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任何有關的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7. 本競賽須知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修改及補充(包括活動之任何異動、更新、修改)之權利, 並以本競賽網站(https://aicontest.tca.org.tw)公告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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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競賽辦法】2022 AI+新銳選拔賽 附件
2. 類別一、新銳選拔 團隊決審簡報架構 附件
3. 類別二、新創推進 團隊決審簡報架構 附件
4. 附件一、新銳選拔 參賽同意書 附件
5. 附件二、新創推進 提案同意書 附件
6. 附件三、個資同意書 附件
7. 附件四、實證成果報告暨佐證資料 附件
8. 附件五、推進成果報告暨佐證資料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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