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AI+新銳選拔賽
主辦單位 | |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
執行單位 | |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
協辦單位 | |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 |
需求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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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公告
需求企業 | 完賽團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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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一、 新銳選拔 | 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 |
天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炫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價值股份有限公司 憶象股份有限公司 選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走著瞧股份有限公司 | 迪威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 |
耐銳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智慧辨識產業服務研究中心 慧演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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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超微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邁爾凌科技/一元素科技聯合提案] |
永扶科技有限公司 房角石生醫科技有限公司 洞視科技有限公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醫學影像處理實驗室 開源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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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二、 技術推進 |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長庚大學 AI應用中心 國立屏東大學 AI數位轉型研究中心 |
永豐餘集團元信達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艾創點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夏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演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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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羣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敦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翔安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雄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業與團隊均依筆畫排序)
需求企業 | 通過團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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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一、 新銳選拔 | 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 |
天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炫科技有限公司 智慧價值股份有限公司 憶象股份有限公司 選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走著瞧股份有限公司 | 迪威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 |
耐銳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智慧辨識產業服務研究中心 慧演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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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商超微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邁爾凌科技/一元素科技聯合提案] |
永扶科技有限公司 房角石生醫科技有限公司 洞視科技有限公司 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醫學影像處理實驗室 開源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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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華實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 |
類別二、 技術推進 | 仁寶電腦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長庚大學 AI應用中心 國立屏東大學 AI數位轉型研究中心 |
永豐餘集團元信達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艾創點數位有限公司 夏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智能演繹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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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羣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
敦捷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翔安生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雄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https://seminars.tca.org.tw/D15r00385.aspx
<需求說明會>
活動時間:2023/4/21 (星期五) 13:00-17:30,12:30開放報到入場
活動地點:台北市電腦公會 B101會議室 (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B1)
競賽緣起
伴隨物聯網而來的海量數據、晶片技術的日趨成熟,以及演算法的持續進化,人工智慧相關應用備受關注,已晉升為全球重大科技技術之一,更將成為人類社會未來數位化的重點指標,各行各業的人工智慧相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競爭正急遽攀升。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響應行政院「台灣AI行動計畫」,致力推動「AI智慧應用服務發展環境推動計畫」,透過競賽媒合平臺,鼓勵資通訊業者與AI技術能量公司共同合作,佈局AI及邊緣運算產品,藉以發展對接市場需求的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期望產生更多創新加值產品或服務,引領臺灣以人工智慧多元化應用走向國際。
AI+新銳選拔賽 競賽須知競賽宗旨
「2023 AI+新銳選拔賽」宗旨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透過串聯國內科技業者(以下簡稱需求業者)與AI技術能量公司(以下簡稱提案團隊),共同發展創新的AI加值產品或服務,藉此達到輔導AI技術能量公司(以下簡稱團隊)目的,深化需求業者與參與團隊在AI加值產品或服務上之合作成果,進而促成「內外合作,加速研發」、「臺灣試煉,走向國際」等目標。
類別一:新銳選拔
由需求業者針對其產品服務/供應鏈/相關產業領域上AI導入需求研提題目,再由具AI技術能量之提案團隊進行提案,與需求業者展開解題計畫。
- 國內依法於民國104年1月1日後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成立近8年內),並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企業;或校內具人工智慧相關研究中心之國內大專院校(不限成立年限、唯提案團隊須來自其人工智慧或物聯網等相關研究中心)。
- 具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絡等AI技術透過影像辨識、自然語意/音、演算法、數據分析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核心開發能力。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以上條件須全數符合)
(一) 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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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一】生成式AI模型的應用 | |
場域需求 | 大型語言模型,正快速成為人們在從事創新、運用 AI 解決問題、發揮各種想像力時一個不可或缺的平台,期待將 Azure OpenAI 服務廣泛應用到各種產業情境中,解決產業痛點。 |
目的/情境 | 結合 Azure OpenAI 服務,運用生成式 AI 模型於產業中的應用。 |
資源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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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標準 |
【期初驗證方向】*開放性應用提案務必準備 包含團隊主動提出預計達到之實證成效及驗證標準,由委員進行初步評核 【期末驗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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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商業秘密,驗收標準細節待初審評核通過後,另行與過案團隊公告
(二) 走著瞧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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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一】語音詐騙辨識模型 | |
場域需求 | 語音詐騙已經成為一種新興的詐騙方式,而且隨著語音辨識技術和人工智慧技術的不斷發展,語音詐騙的風險可能還會逐漸加大,由於語音詐騙的難度較大,需要具備一定的技術門檻,因此通常也會結合網絡攻擊等手段,以進行有針對性的攻擊。 |
目的/情境 | 語音詐騙可能是透過機器人仿真人聲,或詐騙集團錄製真人聲後透過機器人產生騙語音,故將透過話術辨識、語音分析、電話號碼辨識、信息核對等,可以從多個角度進行判斷,提高語音詐騙的檢測準確率和效果。 |
資源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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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標準 |
【期末驗證方向】 提升準確度、提升檢測速度、能搭配使用特定訓練集 |
*為維護商業秘密,驗收標準細節待初審評核通過後,另行與過案團隊公告
(三) 研華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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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一】工業智慧型相機與AI平台應用導入 | |
場域需求 | AI導入場域後常面臨模型迭代更版問題,本計畫旨在使用研華開發的輕量工業AI平台導入光學AI檢測解決方案,利用平台上的工具降低非AI相關的工程開負擔和技術依賴並提供完整的軟硬體解決方案,以加速Al產業落地。這可以減少開發商的售後服務負擔,也不需要客戶等待RD人力的時間來解決問題。 |
目的/情境 | 電子元件生產/加工等適合使用工業相機取像結合AI檢測之應用情境。 |
資源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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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標準 |
【期末驗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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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商業秘密,驗收標準細節待初審評核通過後,另行與過案團隊公告
(四) 美商超微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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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一】智慧胸腔疾病分類判讀輔助系統 [邁爾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聯合提案)] | |
場域需求 | 胸腔疾病分類是目前醫學界急需解決的問題之一,傳統的診斷方式需要醫師進行觀察和評估,但這種方式可能會產生人為的誤判或漏判,進而影響患者的治療效果。因此,利用人工智慧技術進行胸腔疾病分類,輔助醫生進行診斷,提供醫師建議降低誤判風險,進而達到精準醫療願景。 |
目的/情境 | 透過AI視覺輔助醫生擁有更多面向資訊進行胸腔疾病的評估。 |
資源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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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標準 |
【期末驗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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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二】智慧醫療輔助判讀系統 [一元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聯合提案)] | |
場域需求 | 胸腔疾病分類是目前醫學界急需解決的問題之一,傳統的診斷方式需要醫師進行觀察和評估,但這種方式可能會產生人為的誤判或漏判,進而影響患者的治療效果。因此,利用人工智慧技術進行胸腔疾病分類,輔助醫生進行診斷,提供醫師建議降低誤判風險,進而達到精準醫療願景。 |
目的/情境 | 透過AI視覺,建立使用於胸部疾病分類和定位的深度學習模型。 |
資源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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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標準 |
【期末驗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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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商業秘密,驗收標準細節待初審評核通過後,另行與過案團隊公告
(五) 愛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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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一】商業決策行銷模型:以零售電商平台為例 | |
場域需求 | 零售業網路電商平台只提供成交明細,難以透過使用者行為洞察消費意圖和興趣輪廓,且旗下會員和商品眾多,無法單憑一項數據進行全面分析,行銷人員只能依靠自身經驗或是少量數據進行銷決策。 |
目的/情境 | 將零售通路、電商平台之銷售數據進行商品和消費者行為分析,並且使用網站行為瀏覽軌跡進行數據探勘,找潛在客群與流失客群,藉此建立出可靠的行銷模型,提供有力的行銷決策建議。 |
資源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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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標準 |
【期末驗證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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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二】品牌業態模型:以金融保險平台為例 | |
場域需求 | 金融保險業商品生命周期性長,短時間內不會再次投保,要找出潛在保戶、舊保戶拉新不易,面臨線上投保用戶意圖不明確的問題,無法像一般投保流程,透過保經代人員進行需求分析以及保單組合搭配。 |
目的/情境 | 希望透過蒐集客戶在成為保戶前、後的數位行為,分析出促使客戶購買保險金融商品的顯性及隱性因子,以及導致客戶終止合約的可能因素。 |
資源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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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標準 |
【期末驗證方向】 透過使用者輪廓分析,預測高風險之消費者、潛在購買者、潛在終止合約保戶、關聯分析(特定週期的保險金融商品推薦與商品組合)。 |
*為維護商業秘密,驗收標準細節待初審評核通過後,另行與過案團隊公告
流程 | 時間 | 提案團隊參與內容及繳交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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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報名 | 即日起 至 5/8(一) 中午12時止 |
步驟 | 說明 | |
一 | 報名登記 | 先至競賽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登記,網址:https://seminars.tca.org.tw/D15r00385.aspx | ||
二 | 文件下載 | 至競賽網頁【檔案下載】處,下載提案簡報範例檔、參賽同意書(附件一)、個資同意書(附件四)。網址:https://aicontest.tca.org.tw/index.aspx | ||
三 | 電子提交 | 依據選定主題之需求,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依格式完成上述文件,以Email寄至競賽報名信箱:anna_yang@mail.tca.org.tw | ||
四 | 完成報名 | 承辦窗口將以Email回覆繳件資訊是否齊備。 |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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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說明會 | 4月中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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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 |
5月中旬 ~5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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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公告 | 5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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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動會議 | 6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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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證作業 | 6月 ~10月上旬 |
※實際實證作業期間以執行單位公布通知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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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審會議 | 10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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頒獎典禮 | 10月下旬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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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各項時程之權利
- 評核團隊由需求業者代表、學界專家等共同組成。
- 提案團隊出席初審會議時,提案團隊需準備簡報(簡報製作請依據官網提供之格式),說明提案計畫並接受評審詢答。
- 提案團隊出席決審會議時,提案團隊需另行準備成果說明簡報、實證成果報告及相關佐證資料,說明計畫實證結果並接受評審詢答。
-
初審:
- 步驟1.簡報應包含團隊能量介紹、需求選擇說明、國內外市場分析、解決方案說明、可行性分析等。
- 步驟2.評審委員依評核標準執行初審作業,核定參與實證資格。
-
步驟3.初審評核標準如下:
項目 說明 內容 比重 團隊能力 團隊過往實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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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簡報表現- 團隊過往實績說明
- 對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絡等AI技術與應用專長
- 團隊目前營運現況與商業合作計畫
- 參賽團隊成員之性別比例平衡
- 簡報說明與問答反饋
30% 方案
適切性提案對應大廠需求的適切性與完整性 - 業者需求與應用情境設計
- 國際雲端平臺應用規劃
- 使用者介面設計
30% 技術
可行性技術應用的
可行性程度- 資料蒐集、整備規劃
- 終端設備或邊綠運算產品支援能力
- AI模型正確率/速度之目標設定
- 實證場域建置構想
- 目標市場導入與行銷計畫
40%
-
決審:
- 步驟1.期末遞交之成果說明簡報內容應包含解決方案驗證情況說明、實際解題方式與成果、未來延續作法等。
- 步驟2.提案團隊須另外遞交實證成果報告暨佐證資料,並出席決審審查會議。
- 步驟3.獎評審委員依決審評核標準執行決審作業,並依據初審核定結果,於提案團隊繳交決審資料後,核定實證獎勵。
-
步驟4.決審評核標準如下:
項目 說明 內容 比重 方案
適切性實證執行的完整程度 - 應用情境說明
- 國際雲端平臺應用情形
- 使用者介面操作
30% 技術
可行性技術應用的實際可行性 - 資料蒐集、整備情形
- 終端設備或邊綠運算產品支援程度
- 終端設備運作環境測試
- AI模型正確率/速度之驗證結果
- 目標市場導入與行銷計畫佈建情形
- 實證場域建置達成情形
40% 未來
合作性業者與團隊實證過程配合度
&
未來合作建議- 業者與團隊配合情形,包括技術討論、遭遇困難與解決方案等
- 未來商業可行性規劃
30%
獎勵內容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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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期末評核成果 最高獎勵新臺幣 500,000元(含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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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二:技術推進
由AI需求業者攜手至少三家新創團隊共同提案,進而展開合作開發計畫,以後續長期投資為目標。
- AI需求業者: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並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企業,其產品或服務具產業代表性或創新性,具新創輔導能量,並需於期末提出與新創團隊之合作協議。
- AI新創團隊:國內依法於民國104年1月1日後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成立近8年內),並不得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陸資企業;或校內具人工智慧相關研究中心之國內大專院校(提案團隊須來自其AI研究中心)。
- 具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絡等AI技術透過影像辨識、自然語意/音、演算法、數據分析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核心能力。
- 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流程 | 時間 | 需求業者/提案團隊參與內容及繳交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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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報名 | 即日起 至 4/28(五) 中午12時止 |
步驟 | 說明 | |
一 | 報名登記 | 提案團隊請先至競賽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登記,網址:https://seminars.tca.org.tw/D15r00385.aspx | ||
二 | 文件下載 | 至競賽網站【檔案下載】處,下載提案簡報範例檔、技術推進-需求業者提案同意書暨合作計畫書(附件二)、技術推進-團隊提案同意書(附件三)、個資同意書(附件四)。網址:https://aicontest.tca.org.tw/index.aspx | ||
三 | 電子提交 | 完成提案發想後,於遞件截止時間前依格式完成上述文件,以Email寄至競賽報名信箱:anna_yang@mail.tca.org.tw | ||
四 | 完成報名 | 承辦窗口將以Email回覆繳件資訊是否齊備。 | ||
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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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 | 5月上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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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審公告 | 5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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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期間 | 5月 ~10月上旬 |
※實際推進期間以執行單位公布通知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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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評核 | 10月中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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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發表 | 10月下旬 ~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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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各項時程之權利
- AI需求業者與提案團隊皆須出席提案審查會議,提案團隊出席初審會議時,需準備簡報(簡報製作請依據官網提供之格式),說明對推進計畫之提案並接受評審詢答。
- 提案團隊出席決審會議時,需準備成果說明簡報(簡報格式不拘)及推進成果報告暨佐證相關資料,說明推進計畫結果並接受評審詢答。
-
初審:
- 步驟1.簡報應包含提案團隊之過去營運實績、對需求業者資源運用規劃、預期效益規劃等。
- 步驟2.評審委員依評核標準執行初審作業,核定提案團隊針對推進計畫之提案方向是否合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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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驟3.初審標準如下:
項目 說明 內容 比重 過去營運實績 營運獲利能力及核心技術 - 提案團隊行商業模式及自主營運能力
- 提案團隊在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絡等方面之AI技術與應用專長
- 團隊具備之終端設備或邊綠運算產品支援能力
- 參賽團隊成員之性別比例平衡
- 簡報說明與問答反饋
20% 議題
前瞻性提案內容是否使用AI前瞻技術帶動AI技術及應用發展 - 提案團隊所提案之推進計畫是否切合需求業者想聚焦之產業議題方向
- 團隊對於AI技術新穎性研發
- 推進計畫執行人力專業能力、經費編列合理性
- 團隊與需求業者間合作機制及分工規劃
30% 合作規模 合作案開發規模及預期達成效益評估 - 提案團隊與大廠合作計畫所達到之技術與產品開發規模
- 本年度計畫預期執行成果 (包含所能達之績效指標、經濟效益、社會影響、技術創新等)。
- 提案團隊如何達成績效指標之規劃
30% 驗收標準 期末預期可達到之驗收成效 - 由提案團隊主動提出本年預計達到推進成效,予委員進行初步評核,並將作為期末驗收標準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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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審:
- 步驟1.期末遞交之成果說明簡報內容應包含當年度推進計畫執行狀況說明、各計畫指定指標達成程度、需求業者與團隊合作情形、未來延續作法等。
- 步驟2.提案團隊須另外遞交推進成果報告暨佐證資料並出席決審審查會議。
- 步驟3.評審委員依決審評核標準執行決審作業,並同步參考初審核定結果,於提案團隊繳交決審資料後,核定其是否通過本年度查驗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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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審評核標準如下:
項目 說明 內容 比重 計畫執行力 當年度計畫執行成果評核 - 自訂指標執行程度
- 經費運用成果
- 人力分配與職責履行
30% 指標
達成度指定指標達成度 - 市場導向之研發
- AI技術之研發
- 社會資源鏈結及合作運用情形
- AI協助產業創新轉型作法
40% 配合度
&
未來展望團隊與業者及管考單位間
合作情形&
未來持續推動發展之可行度- 團隊與需求業者配合情形,包括技術討論、遭遇困難與解決方案等
- 對於管考單位行政作業之配合度
- 合作議題未來延續性與商業可行性規劃
30%
獎勵內容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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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期末評核成果 每實證團隊獎勵額度 上限為新台幣 700,000元(含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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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參與本競賽之需求業者及提案團隊,視為同意競賽須知及各項規定,若有任何爭議,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如有違反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利取消參加選拔資格並追回已得之獎勵與獎項,且得公告之;若有違反競賽須知之事宜,致損害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相關權益,違反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參加之實證作品若以既有產品、服務、或解決方案參加選拔,需說明參加選拔後該產品、服務、或解決方案所新增之處。
- 獎勵將由評核團隊視參賽實證作品水準,與實際情況作彈性調配,必要時得以「調整」或「名額增加或從缺」辦理。
- 參加實證作品及提供資料之內容須遵守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個人資料保護等法律規定,如涉及第三人權利亦應取得權利人之合法授權,不得有涉及抄襲、剽竊、仿冒或其他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若經發現、檢舉或告發有違反參選須知、不實陳述或有侵害他人權益之情事,由提案團隊負擔一切法律責任,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獎項暫緩公布之權利,至確認無前述權利爭議情形;或異議者、權利人於知悉侵權情形逾一個月仍未依法向主管機關或法院提起權利救濟或提起後撤回者。
- 參加評核作品若經主管機關或訴訟程序確認侵權情形屬實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參加選拔、得獎資格並追回相關獎勵。
- 提案團隊完成之研發實證成果、繳交之參賽作品、初審簡報、決審簡報、實證成果報告、推進成果報告之智慧財產權權益,歸提案團隊所有。惟提案團隊須同意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用於推廣本活動之目的,以不限區域及非營利之方式使用其研發實證成果、繳交之參賽作品、初審簡報、決審簡報、實證成果報告、推進成果報告,包括但不限於拍攝或請乙方提供相關照片及動態影像以紀錄相關活動,並使用、編輯、印刷、展示、宣傳、報導、出版或公開其參加選拔成果、個人肖像、姓名及聲音等。如未涉及著作人格之誣衊,提案團隊不得對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 參與「新銳選拔」機制同過決審之提案團隊須同意優先提供合作實證之需求企業相關技術或服務,需求企業應支付合理報酬以締約方式進行後續承作(如無意願需事先說明理由)。需求企業未取得提案團隊合作同意,不得取用提案團隊相關技術或服務;未取得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同意,不得取用提案團隊之初審簡報、實證成果報告及決審簡報。
- 基於提案團隊管理、報名管理、活動期間身分確認、活動聯繫、寄送獎勵、計畫相關訊息聯繫、宣傳及相關行政作業之目的,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蒐集、處理及利用提案團隊成員之個人資料。
- 提案團隊之所有成員必須提供詳實之個人資料,不可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加評核及得獎資格。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相關權益,提案團隊全體隊員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 提案團隊成員因本競賽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得向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必要時亦可請求刪除,惟依法必須保留者不在此限,若因此致影響參加評核或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者應自負責任。
- 需求業者、提案團隊同意就參與本競賽而知悉或持有主辦單位、執行單位或他方之商業機密及其他機密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法洩漏或公開予其他第三人,亦不得為自己或其他人之利益,使用該資訊。如有違反本保密約定者,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有權終止合作、取消參加評核、得獎資格、追回相關獎勵,違反者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違反者聘僱人員之違約行為,亦視為違反者之違約。
- 凡通過決審之提案團隊必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相關評核、表揚、補助及媒體採訪報導等工作,並須配合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進行後續效益追蹤3年。
- 提案團隊內部分工或權益分配(如獎金領取及分配),若有任何爭執疑問,應由團隊應自行處理,主辦及執行單位不涉入爭議。
- 未經主辦單位、執行單位及團隊其他成員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本競賽之權利與義務。
- 競賽須知及各項規定之解釋與適用,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最終解釋權,任何有關的爭議,均依中華民國法律處理,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 本競賽須知如有未盡事宜,除依法律相關規定外,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留修改及補充(包括活動之任何異動、更新、修改)之權利,並以本競賽網站(https://aicontest.tca.org.tw)公告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