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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 AI+新銳選拔賽

競賽緣起

伴隨物聯網而來的海量數據、晶片技術的日趨成熟,以及演算法的持續進化,人工智慧相關應用備受關注,已晉升為全球重大科技技術之一,更將成為人類社會未來數位化的重點指標,各行各業的人工智慧相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競爭正急遽攀升。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響應行政院「臺灣AI行動計畫」,致力推動「AI智慧應用服務發展環境推動計畫」,透過競賽媒合平臺,鼓勵資通訊業者與AI技術能量公司共同合作,佈局AI及邊緣運算產品,藉以發展對接市場需求的人工智慧技術與應用,期望產生更多創新加值產品或服務,引領臺灣以人工智慧多元化應用走向國際。

競賽宗旨

「113年 AI+新銳選拔賽」宗旨係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透過串聯國內科技業者(以下簡稱需求業者)與AI技術能量公司(以下簡稱提案團隊),共同發展創新的AI加值產品或服務,藉此達到輔導AI技術能量公司目的,深化需求業者與提案團隊在AI加值產品或服務上之合作成果,進而促成「內外合作,加速研發」、「臺灣試煉,走向國際」等目標。

競賽機制及資格說明

本計畫以競賽的方式,聚集需求企業及提案團隊,促進AI供需雙方的技術與應用研發及合作,由需求業者針對其產品服務/供應鏈/相關產業領域上AI導入需求研提題目,再由具AI技術能量之提案團隊進行提案,並由需求業者擔任輔導單位,給予提案團隊所需協助,共同展開解題計畫。

一、需求企業申請:

(一)資格條件(以下條件須全數符合)

  1. 本國企業: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或公司。
  2. 國外企業:具產業研究發展實績之外國公司依國內法認許並辦理分公司登記,或具產業研究發展實績之外國公司在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公司。
  3. 上述機構應有明確的實證需求,及具新創輔導能量(如公司設有新創服務發展單位),並應設有專案聯絡人,且能配合出席各項會議、競賽相關活動等,亦能提供提案團隊相關開發資源(如硬體、訓練資料、算力資源等)。

(二)議題輔導階段配合事項:

  1. 由需求企業提供「企業實證需求說明書」,徵集需求企業所提出之AI需求,並送交計畫辦公室。
  2. 由計畫辦公室邀請專家委員進行競賽審查,並將需求業者AI題目送交委員評估,給予修正建議或輔導調整。
  3. 經委員評估同意後之題目,將公開於計畫網站,供新創團隊進行投件評估。
  4. 需求業者須同意配合主辦單位活動需求之義務,並就所提供之內容負完全責任,業者參與情形得作為宣傳推廣用途。
  5. 需求業者須設立專案聯絡人(至少2名),專事出題作業(內容修訂與闡釋)、競賽相關活動(包括但不限需求媒合說明會、審查會議、成果發表等場合)出席及其他聯絡事項,俾利本案執行。

(三) 媒合實證階段配合事項:

  1. 參與需求媒合說明會:需求業者出席說明會說明題目內容,並回覆提案團隊相關疑問,讓雙方清楚掌握未來實證階段合作方向。
  2. 需求業者須提供題目相關資源及輔導,以利提案團隊進行研發、訓練、實作,並完成解題。

(四)需求業者申請流程:

    步驟1.線上報名登記(網址: https://seminars.tca.org.tw/D15r00688.aspx)

    步驟2.於競賽網站下載附件檔案(競賽網站:https://aicontest.tca.org.tw/)

    1. (1)需求業者競賽需求提供同意書(附件一)
    2. (2)個資同意書(附件三)
    3. (3)企業實證需求說明書(請至競賽網站【檔案下載】處下載)
    4. (4)實證需求簡報(請至競賽網站【檔案下載】處下載)

    步驟3.
    1. 將步驟2的4個檔案「需求業者競賽需求提供同意書(附件一)」、「個資同意書(附件三)」、「企業實證需求說明書」、「實證需求簡報」,並以電子檔的形式(用印後掃描),寄至指定Email信箱:una_chang@mail.tca.org.tw

二、 競賽團隊提案申請:

(一)資格條件(以下條件須全數符合)

  1. 企業:
    1. (1)國內依法於民國105年1月1日後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事業(成立近8年內)。
    2. (2)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
    3. (3)非屬陸資投資企業(依經濟部投資審議司公布之最新陸資來臺投資事業名錄)。
  2. 具人工智慧相關研究中心之國內大專院校(不限成立年限、惟提案團隊須來自其人工智慧或物聯網等相關研究中心)。(若入選須在決審前完成指定事項方可獲頒獎勵)
  3. 具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路等AI技術透過影像辨識、自然語意/音、演算法、數據分析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核心開發能力。

(二)提案團隊須依據需求業者提出之競賽主題內容,於指定時間內完成:

  1. 步驟1.線上註冊報名登記(競賽網站:https://aicontest.tca.org.tw/)
  2. 步驟2.於競賽網站下載附件檔案
    1. (1)提案團隊參賽同意書(附件二)
    2. (2)個資同意書(附件三)
    3. (3)提案簡報(請至競賽網站【檔案下載】處下載)
    4. (4)實證需求簡報(請至競賽網站【檔案下載】處下載)
  3. 步驟3.
    1. (1)將步驟2的3個檔案以及公司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至系統。
    2. (2)公司相關證明文件:
      1.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含變更事項登記卡)
      2. B.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須已用印)

(三) 團隊須選定1案進行提案,最多可提2案(須針對2個不同需求業者分別提出1案),入案則以1案為限。

(四) 參與本競賽之提案團隊,不得同時參與AI智慧應用服務發展環境推動計畫項下AI應用鬥智賽之提案,違者取消兩項競賽之選拔資格。

報名方式與流程

一、需求企業申請流程:

流程

時間

需求業者參與內容及繳交資料

需求業者
報名

申請日期為公告日至113年3月18日11時59分59秒前(系統於 12 時00 分 00 秒關閉)為止

步驟

說明

報名登記

先至需求業者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登記,網址:https://seminars.tca.org.tw/D15r00688.aspx

電子提交

(一)需求業者至競賽網站【檔案下載】處,下載需求業者競賽需求提供同意書(附件一)、個資同意書(附件三)、企業實證需求說明書、實證需求簡報。
網址:https://aicontest.tca.org.tw/
(二)完成題目發想後,於遞件截止時間前依格式完成上述文件,用印掃描後,以Email寄至競賽報名信箱:una_chang@mail.tca.org.tw

完成報名

承辦窗口將以Email回覆繳件資訊是否齊備。

注意事項:

  1. 報名期限至113年3月18日(一)11時59分59秒前(系統於 12 時00 分 00 秒關閉)為止,文件僅收用印電子檔
  2. 報名前請詳閱柒、競賽注意事項
  3. 執行單位將依據計畫目標及需求企業議題合適性審閱參與資格。
  4. 因應個資法規定,每一位企業代表成員均須填寫、親簽個資同意書(一人簽一張)。

需求業者
參與通知

預計3月中旬

  1. 由計畫辦公室邀請專家委員,將需求業者及AI需求題目送交委員會評估,給予修正建議或調整,同意後將以Email方式通知。
  2. 經委員會評估同意後之題目,將公開於計畫網站,供新創團隊進行投件評估。

需求媒合
說明會

3月中下旬~4月初上旬

  1. 邀請需求業者與提案團隊共同出席,由需求業者說明內容,並於現場進行交流。
  2. 需求媒合說明會實際舉辦日期將公告於競賽網站。

初審

4月中下旬
~5月中

需求業者須派員擔任評委,協同學界委員進行評審作業(書審、初審)。

初審公告

5月中下旬~6月初上旬

執行單位依據初審結果告知提案團隊。

啟動會議

6月初上旬
~6月中下旬

通過初審之提案團隊及需求業者須派員參加執行單位舉辦之實證啟動會議,共同制定實證目標及時程

實證作業

6月
~9月上旬

  1. 依據需求業者與提案團隊啟動會議共識,進行實證作業。
  2. 執行單位將協助安排召開進度檢視會議。

※實際實證作業期間以執行單位公布通知為準

決審會議

9月中下旬

  1. 需求業者須派員參與評審作業(決審)。
  2. 辦理日期及相關資訊會再行通知。

頒獎典禮

10月中至10月中下旬

需求業者需依執行單位通知之時間出席頒獎典禮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各項時程之權利

二、競賽團隊參賽流程:

流程

時間

競賽團隊參與內容及繳交資料

競賽團隊
報名

申請日期為公告日至113年4月16日11時59分59秒前(系統於 12 時00 分 00 秒關閉)為止

步驟

說明

報名登記

先至競賽網站完成註冊,網址:
https://aicontest.tca.org.tw/

系統上傳

  1. (一)至競賽網站【檔案下載】,下載提案團隊參賽同意書(附件二)、個資同意書(附件三)、提案簡報範例檔。網址:https://aicontest.tca.org.tw/
  2. (二)公司證明文件(系統上傳)
  3.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含變更事項登記卡)、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及最近1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須已用印)

  4. (三)依據選定業者之需求,於報名截止時間前依格式完成上述文件,用印掃描後,上傳該案提案簡報及相關資料(每案需單獨上傳)

完成報名

承辦窗口將以系統訊息或Email回覆繳件資訊是否齊備。

注意事項:

  1. 報名期限至113年4月16日(二)11時59分59秒前(系統於 12 時00 分 00 秒關閉)為止,文件僅收系統上傳電子檔
  2. 報名前請詳閱柒、競賽注意事項
  3. 報名提案團隊須參加需求媒合說明會,與業者洽談。
  4. 執行單位將依據提案團隊提供資料審閱參賽資格。
  5. 因應個資法規定,每一位團隊成員均須填寫、親簽個資同意書(一人簽一張)。

需求媒合
說明會

3月中下旬~4月初上旬

  1. 邀請需求業者與提案團隊共同出席,由需求業者說明內容,並於現場進行交流。
  2. 需求媒合說明會實際舉辦日期將公告於競賽網站。

初審

4月下旬
~5月中下旬

  1. 提案團隊需依執行單位通知之時間,出席初審會議。
  2. 出席初審會議時,提案團隊需準備簡報說明提案計畫,並接受評審詢答。
  3. 將由需求業者派員擔任評委,協同學界委員進行評審作業(書審、初審)。

初審公告

5月中下旬~6月初上旬

執行單位依據初審結果告知提案團隊。

啟動會議

6月初上旬
~6月中下旬

通過初審之提案團隊及需求業者須派員參加執行單位舉辦之實證啟動會議,共同制定實證目標及時程

實證作業

6月
~9月上旬

  1. 依據需求業者與提案團隊啟動會議共識,進行實證作業。
  2. 執行單位與提案團隊將進行簽約作業。
  3. 執行單位將協助安排召開進度檢視會議。

※實際實證作業期間以執行單位公布通知為準

決審會議

9月中下旬

  1. 提案團隊需依執行單位通知之時間,準備簡報及成果報告,出席決審會議。
  2. 辦理日期及相關資訊會再行通知。

頒獎典禮

10月中至10月中下旬

  1. 提案團隊需依執行單位通知之時間出席頒獎典禮。
  2. 現場將公布通過決審及表現優異之團隊名單,並現場頒獎。

*主辦單位及執行單位保有視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各項時程之權利

評核方式

一、評核團隊由需求業者代表、學界專家等共同組成。

二、提案團隊出席初審會議時,提案團隊需準備簡報(簡報製作請依據官網提供之格式),說明提案計畫並接受評審詢答。

三、提案團隊出席決審會議時,提案團隊需另行準備成果說明簡報、實證成果報告及相關佐證資料,說明計畫實證結果並接受評審詢答。

四、初審:

  1. 步驟1.簡報應包含團隊能量介紹、需求選擇說明、國內外市場分析、解決方案說明、可行性分析等。
  2. 步驟2.評審委員依評核標準執行初審作業,核定參與實證資格。
  3. 步驟3.初審評核標準如下:

項目

說明

內容

比重

團隊能力

團隊過往實績
&
現場簡報表現

  • 團隊過往實績說明
  • 對機器學習、深度學習、類神經網絡等AI技術與應用專長
  • 團隊目前營運現況與商業合作計畫
  • 參賽團隊成員之性別比例平衡
  • 簡報說明與問答反饋

30%

方案
適切性

提案對應大廠需求的適切性與完整性

  • 業者需求與應用情境設計
  • 國際雲端平臺應用規劃
  • 使用者介面設計

30%

技術
可行性

技術應用的
可行性程度

  • 資料蒐集、整備規劃
  • 終端設備或邊緣運算產品支援能力
  • AI模型正確率/速度之目標設定
  • 實證場域建置構想
  • 目標市場導入與行銷計畫

40%


五、決審:

  1. 步驟1.期末遞交之成果說明簡報內容應包含解決方案驗證情況說明、實際解題方式與成果、未來延續作法等。
  2. 步驟2.提案團隊須另外遞交實證成果報告暨佐證資料,並出席決審審查會議。
  3. 步驟3.獎評審委員依決審評核標準執行決審作業,並依據初審核定結果,於提案團隊繳交決審資料後,核定實證獎勵。
  4. 步驟4. 決審評核標準如下:

項目

說明

內容

比重

方案
適切性

實證執行的完整程度

  • 應用情境說明
  • 國際雲端平臺應用情形
  • 使用者介面操作

30%

技術
可行性

技術應用的實際可行性

  • 資料蒐集、整備情形
  • 終端設備或邊緣運算產品支援程度
  • 終端設備運作環境測試
  • AI模型正確率/速度之驗證結果
  • 目標市場導入與行銷計畫佈建情形
  • 實證場域建置達成情形

40%

未來
合作性

業者與團隊實證過程配合度
&
未來合作建議

  • 業者與團隊配合情形,包括技術討論、遭遇困難與解決方案等
  • 未來商業可行性規劃

30%

獎勵方式

獎勵內容

說明

依期末評核成果
最高獎勵新臺幣700,000元(含稅)

  • 由評審委員及需求企業於決審根據提案團隊之合作及實證開發成果,核定名次並依優異程度頒予獎勵給完成實證之團隊。
  • 為貫徹本案促進實證成果介接市場之宗旨,若決選團隊為校園AI研究中心,須於期末審查前同步完成任一下列事項,方可獲頒獎勵:
    • 於中華民國境內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 與需求企業簽署人才預聘聘書(Advance Offer)或相關意向書。
    • 與需求企業簽署專利技術移轉授權合約書。

聯絡資訊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張小姐

Email:una_chang@mail.tca.org.tw
電話:(02)2570-6337#9808

台北市電腦商業同業公會
高小姐

Email:tia@mail.tca.org.tw
電話:(02)2570-6337#9550